血站領導:明細化了《獻血法》
  陝西消息10月1日起,陝西省寶雞市將實施新修訂的《無償獻血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新《辦法》),其中規定市民在領駕照、結婚證、大學錄取通知書前應無償獻血,此舉被外界質疑為強捐。
  該新《辦法》新增倡導現役軍人在服役期間、高等院校學生在校期間至少每年無償獻血一次;新錄入機關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上崗前無償獻血一次;本市公民在領取機動車輛駕駛證前、男女青年在領取結婚證時、高中畢業學生在接到大學入學通知書後,都應無償獻血一次。
  目前,該新《辦法》全文暫未公佈,但公佈的新增內容引髮網友質疑。網友“--962464—”稱:“獻血自願,怎麼成強制性了,誰有權力剝奪個人權利。”網友“寶雞小伙子”評論稱“獻血不是自願獻血嗎?這就變味了!”
  根據我國《獻血法》規定,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,提倡18周歲至55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。國家機關、軍隊、社會團體、企業事業組織、居民委員會、村民委員會,應當動員和組織本單位或者本居住區的適齡公民參加獻血。
  寶雞市中心血站副站長李拴林認為,寶雞市頒佈的新辦法,是根據地方實際情況,明細化了國家《獻血法》等法規的規定,操作性更強一些。
  “但這還是一種倡議,並不是硬性規定,網友的理解有些斷章取義。”李拴林表示,不可能讓市民獻完血再去領駕駛證、結婚證。L
  據上海媒體  (原標題:陝西寶雞:市民領結婚證時應無償獻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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